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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细则》立师德做合格教师

发布日期:2018-07-13 07:35:28 浏览次数:12933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现将市教育局《开展“学<细则> 立师德做合格教师”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市教育局《开展“学<细则> 立师德 做合格教师” 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荆门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3日

附件

市教育局《开展“学<细则>立师德 做合格教师”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2016年3月,省教育厅印发了《湖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试行)》。为贯彻落实省厅《细则》,进一步推动全市中小学加强师德建设,强化师德管理,促进教师规范从教、廉洁从教,树立良好的教师整体形象,巩固全市教育系统“改革提升年”活动成果,经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市广大中小学教师中开展“学《细则》立师德做合格教师”主题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学《细则》 立师德 做合格教师”为主题,以“学细则、立师德、提质量、强管理、树形象”为目标,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细则》,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推动教师履职尽责,强化教师责任担当,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推进全市教育系统“改革提升年”活动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细则》 立师德 做合格教师”主题活动,深入学习讨论、自查自纠、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全市广大中小学教师对《细则》的理解认识;通过开展师德标兵的评选、师德建设示范校的创建,建立完善更加科学的师德建设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师德管理规范有序、创新发展;通过开展教师从教行为专项治整治,处理一批违反师德典型行为,实现教师从教行为规范、师德管理制度健全有力、管理方式科学到位,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全面提升。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细则》。学《细则》、知《细则》、守《细则》,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树立《细则》权威,强化规则意识,发挥《细则》在严肃处理教师违反职业道德中的标尺作用和在师德建设管理中的导向作用。
(二)开展先进典型评选。评选第二届市十佳师德标兵,第二批市师德建设示范校,开展第八届“荆门名师”培养培训和新一轮荆门名师工作室创建工作。
(三)开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各地校要开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专项治理,重点围绕教师有偿补课,帮助民办教育机构组织生源,从事第二职业(开办实体店、微商、淘宝),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微信红包等行为进行。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20日—6月底)
印发《荆门市开展“学《细则》立师德 做合格教师”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全市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大意义,各地、各学校(单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学《细则》立师德做合格教师”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二) 主题活动阶段(7月1日—11月30日)
1.开展师德师风大讨论。一是对照《湖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试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先进典型事迹,围绕“三爱”(爱校、爱岗、爱生)“四有”(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开展师德师风大讨论和自查自纠活动。二是以学习贯彻落实《细则》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锲而不舍深化教师违规处理规范化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处理教师违规的要求落细,把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落实,打造过硬队伍、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决捍卫《细则》尊严、树立执法权威,不断增强教育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三是开展优秀师德工作和师德管理案例征集活动。
2.开展先进典型评选活动。一是评选第二届市十佳师德标兵(10名),树立和宣传新时期师德典型,弘扬高尚师德。二是评选第二批市师德建设示范校(10个),建立完善师德教育、宣传、监督、考核和奖惩等制度,努力提高师德修养。三是开展第八届“荆门名师”培养培训和新一轮荆门名师工作室创建工作,建立第八届荆门名师培养对象资源库(300名),建立新一轮荆门名师工作室创建工作(20个荆门名师工作室,10个教育管理名家工作室),发挥名校长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造就一批本土教育家。
3.开展师德专项治理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师德承诺活动。各地校暑期集训期间,要组织每位教师认真对照《细则》,作出庄重承诺,承诺书要进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二是建立师德责任清单。针对师德师风建设中的风险点,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工作督查制度和师德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建立并完善学校及个人师德责任清单管理制度,严防教师违规行为发生。三是开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试行)》要求,重点围绕教师有偿补课,帮助民办教育机构组织生源,收受家长钱物(含微信红包),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向学生及家长推销图书、物品和商业服务,从事第二职业(开办实体店、微商、淘宝)等进行专项治理。通过明察暗访、群众举报、意见收集等途径,查处一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典型。
(三) 总结提升阶段(12月10—30日)
1.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导教师加强职业修养,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预防和减少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注重挖掘师德先进典型,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和培训。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问责机制,对师德师风不良且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地方和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建立教师诚信管理体系,将教师师德师风表现和遵纪守法情况纳入考评体系。加强师德师风行为的社会监督,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师德建设的监督和评议。
2.做好总结工作。各地、各学校(单位)认真总结“学《细则》立师德做合格教师”主题活动所取得的成绩,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先表模、岗位聘用、职务评聘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要深入查找教师违纪违规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探索有效的解决方法,不断提高师德管理水平,提升学生、家长和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活动顺利开展,市教育局成立“学《细则》立师德做合格教师”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舒君同志任组长,市教育局副局长姜永立同志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师管理科,负责主题活动日常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和工作机构,确保活动扎实有序推进。
(二)强化工作统筹。要把“学《细则》立师德 做合格教师”主题活动与全年的重点工作,与全市教育系统“管理提升年”活动,与履职尽责工作,与“两学一做”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同步推进。
(三)加强督导考核。为确保“学《细则》立师德 做合格教师”主题活动取得实效,市教育局将成立专班,对各地、各学校(单位)“学《细则》立师德做合格教师”主题活动情况进行督导。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建立活动督导专班,结合活动总体目标和任务安排,深入实际、深入一线,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推动活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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