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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分细则
发布日期:2011-12-16 10:01:00
浏览次数:12362
学校
姓名
分数
考核范围
考核内容
评分细则
总分
加分
扣分
实得分
一、
职业道德基本素养
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爱国守法。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团结协作,诚信待人。教师基本技能考核合格,能胜任本职工作。(加70分)违反党纪国法,受到党纪、行政处分,该项计0分。
二、
政治学习与活动
坚持政治学习,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政治活动
坚持参加集体政治学习,笔记完整加1分,笔记缺1次扣0.2分,无笔记扣0.5分。全年坚持自学政治理论、笔记在2万字以上加1分。坚持参加升旗仪式加1分,无故缺席1次扣0.2分,迟到1次扣0.1分。
三、
爱岗敬业
遵守市教育局制定的教育行为十条规定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学校荣誉,出色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教书育人成绩突出
出全勤加4分,旷课1节扣0.2分,旷工1天扣2分。举止文明,无言语粗野、动作粗暴行为加1分,否则出现1次扣2分。不依法执教、乱收费、乱办班、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查证落实扣2分。无论任何原因被市(区)局通报批评扣5分。教书育人工作成绩突出,获国家、省、市、区级表彰分别加5、4、3、2分(包括综合类奖和单项奖,就高不就低,每人只计一次)。关心学校发展,服从学校分工加5分,反之扣1-5分。
四、
教育科研
积极参加新一轮课改实验和教育科研活动,自觉做到教科研与育人相结合,且教科研成绩显著。
教科研课题、论文、优质课竞赛或技能竞赛(包括课件、教具制作)等获国家、省、市、区级奖分别加2、1.5、1、0.5分。若课题成果、教研论文等分别在国家、省、市级刊物发表发表加2、1.5、1分(同一成果就高不就低,只记一次)
五、
热爱学生
树立和落实科学教育反之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对学生“三贴近”原则
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尊重学生人格,教育教学工作学生、家长满意率高,培养学生全面反之成绩突出
随机抽样问卷调查,学生、家长满意率在80%以上加4分,满意率在60%以下扣2分。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体育竞赛、文学、艺术、演讲、信息技术等比赛获国家、省、市、区级奖励,辅导教师分别加2、1.5、1、0.5分(同一学生)
合计
说明:1.本表二、三两项中的“小计”可以出现负分。
2.本表“合计”栏中“实得分”等于“考核范围”中五项“实得分”的代数和。
3.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合格,60-74分为基本合格,59以下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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