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生于农村、长于农村的“乡巴佬”,我看到《乡土中国 》几个字,倍感亲切!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确实如此,从古至今,农民养活了地球上所有的人,农民对社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作为农民的儿子,我感到无比骄傲。捧着《乡土中国》,读到那些极其熟悉的乡土味的文字,自己在农村生活的童年画面跃然眼前。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是啊,正是这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我和哥哥经常跟着父母到田里去帮忙干农活,做营养钵、栽棉苗、晒小麦、打菜籽、收棉花……从春到冬,播种或者收割,我们这代人都曾见识过。印象最深的是为培育棉苗做营养钵,那时虽然已承包到户,但在大队的组织下,全村都集中在一个地方,一户一垄地,一个人做营养钵,一个人码放,大家说说笑笑,沉重的劳作倒也感觉不到辛苦。我们小孩子就是帮忙送茶倒水,或是临近中午妈妈回去生火做饭,帮忙码放营养钵。最开心的就是趁大人休息、或是有别的事间隙,我们抢过制作工具,手提着戳两下营养土,然后蹬出几个歪歪扭扭的土坨,最终在大人的呵斥声中欢快地跑开。三五天之后,肥沃的泥土在大人们精心的侍弄下,变成一个个、一垄垄整齐的营养钵,撒上棉籽,盖上薄膜,一年吃穿用度的希冀就在这芬芳的泥土里悄悄萌芽!
我在家里是幺巴子,父母心疼我,没让干过重的农活。稍大些时候,假期里,我就被安排在家负责家务,洗衣做饭,收拾屋子,菜园子和厨房就成了我的用武之地。大人们在菜园子里种下各色应季蔬菜,我则只管去收获,鲜红的番茄、翠绿的辣椒、紫色的茄子……随便摘两样回家,洗切干净,配上点冬天腌制的腊肉,不管我厨艺如何,劳作之后的父母总是吃得特别香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样花钱,吃的自己都能够种。现在父母老了,接到城里来生活,他们老是不习惯,说城里伸手就要钱,哪赶得上在老家,一年四季,园子里随便扒拉扒拉就是两三个菜。可见,土地该是何等的金贵!她孕育了多少宝贵的生命啊!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齐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我生长的村子基本上就是由这几点决定的。首先从名称上来看,我们村子的周围,还有以曾家湾、夏伙子、郑家台等命名的田块,这就是家族聚集、子孙后代不断繁衍而形成村落的明证。人们聚居一起,基本上都是未出五服的兄弟,再加上通婚而出现的姻亲关系,一个村的人基本上都是以兄弟姐妹、叔伯子侄相称,亲如一家。其次,聚集而居也是劳动合作的需要,我们那个地方称为“串工”。尤其是在抢种抢收的农忙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齐做工,效率也高。我所熟悉的有两种“工”,一是赶忙的时候,随口说一声,有时甚至不需要开口,左邻右舍只要有时间,拿起农具,就赶过来帮忙。下次别家忙活,不需张嘴,这家自然也去帮忙的。另一种“串工”,一般是亲缘关系较近的兄弟们一起商量后,今天我家,明日他家,买几条鱼,割斤把肉,有时还有啤酒汽水,由老人掌厨,轮流高效地完成农忙。因为有吃有喝,小孩子们自然欢喜,田埂上端茶送水的身影也就显得格外欢快。这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充满了人情味道、没有陌生人的乡土社会。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
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和深入,土地流转,多数人不再以土地作为自己生活的唯一来源。人们争相到城里打拼,生活变得越来越富足,老房子翻修得越来越漂亮。小汽车至少每家一台,一到年关,村里刚修好没几年的水泥路倒显得不够宽了。乡村成了人们逢年过节,休闲度假的驿站!
总之,期望土地依然是哺育生命的摇篮!期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